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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新著《政治秩序诸起源》(The Origins of Political Order)中,福山指出,儒家所提倡的亲属网络对国家的权力建设是个障碍,于是法家解体家族,让个人摆脱家族的道德命令,从而成为新国家的基础。
显然,荀子已清楚地意识到礼义的局限性,所以他认为,要使社会按照正常的秩序运行,就不仅要靠非强制性的规范——礼义,还要依靠强制性的规范——法度,两者缺一不可。所爵者不必有德,则爵轻而民不劝矣。
这一开拓和变化,恐怕不能从孔子学说的自然发展来找到其理论源头,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是,战国时期的儒家学说是从其他学派那里接受了形上的哲学思维,建立了自己的道德形上学,从而拓展了儒学的思考范围,提升了儒学的理论水平。退一步说,无论作悦还是作遂,都是肯定人情是合理的,都应该顺遂它,使它得到满足(可悦)。《语丛一》亦曰:有生有知,而后好恶生。孔子开创了儒学,为儒学开辟了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两大主要的思想领域。目之于色,耳之于声,口之于味,四肢之于安逸等等,这些都是所谓的物,人对于这些物的欲望便是性。
郑玄曰:率,循也,循性行之是谓道⑤,人只须循着本性而行就是道了。我们对《中庸》的讨论需从孔子的思想开始。正如本文开头引言中韦伯所说:真实的情况不是‘善果者惟善出之,恶果者惟恶出之,而是往往恰好相反。
《战国策·赵策三》记载,战国时期,秦王想称帝,包围邯郸,鲁仲连前往赵国,坚决反对,称如果秦王称帝,则连有赴东海而死矣。其实,通过对《尚书·洪范》的研究,学者发现,君、卿士、庶人各自意见的重要性,基本上处于同一水平。因为按照墨者的这一逻辑,如果父母损害了所谓天下的利益,那么就同样应该将父母揭发举报。既然有了伟大领袖领导下的严密组织,那么下一步自然是按照信念伦理的原则,去解救水深火热的黑暗世界。
由于大批满怀要解放全世界豪情的墨者还在源源不断从东方赶来,秦王也感到烦闷了,因此多采取避而不见的态度。秦还远未席卷六合,墨者们却早已在秦王面前争风吃醋。
李竞恒2012年9月20日于成都狮子山--------------------------------------------------------------------------------[1] [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 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106—109页。墨者主张实行奴隶制,将城旦作为一种制度。墨子兼爱天下,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19] [英]安德鲁·甘布尔:《自由的铁笼:哈耶克传》,王晓东、朱之江 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23页。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37],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38],正因庶人议政对促成天下有道的意义,儒者对乡校的议政权利,予以坚定支持。一直到近代,不是还有储安平们,为了社会平等的高贵信念,而投入现代叙拉古的怀抱吗?而到了今天,还有搞隐微写作的现代巫师们,还在做着千年前的迷梦,这又意味着什么呢?请记住,从叙拉古,到古拉格,只有一步之遥。由于乱箭也射中了楚王的尸体,因此这些报复者受到了楚国的通缉,阳城君也在通缉令的恐吓中逃亡。否则也无法解释那些满怀解救全人类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们最后何以投入纳粹党的怀抱之中。
最后,冯友兰指出:依墨子天子上同于天之说,则上帝及主权者之意志,相合为一,无复冲突。[47] [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 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110页。
科罗特尔则宣称宗教裁判所的美妙[6]。任何不能理解这一点的人,都是政治上的稚童。
作为一名封君,阳城君请这位帮派首领助他守卫自己封地的城堡。足见墨者在秦生活久了,不但熟悉秦的制度,还推崇秦的刑法,诸如灭族、奴役等制度。[45] [美]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林骧华 译,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第404—405页。这个悲壮的故事,既说明了墨者为了其信念伦理,确实不惜一切代价。韩愈也许会反问:余英时先生说儒家价值立场基于人道主义,可是墨者的兼爱、非攻,从价值上讲,难道不也是一种人道主义吗?当然,我们可以回答:从纯粹价值维度中,是一种人道主义。此意亦复与霍布士之说相合。
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不允许读《诗》、《书》,书籍遭到焚毁。
国家的目的,也应该让所有人都服从这一真理,如果不服从,那就应该用五刑或诛罚的手段,对其进行镇压。显然,这是一种概念的混乱。
五、让我们回到韩愈的困惑中来。进入专题: 墨家 奴役 。
[14] 例如,包山楚简第32支记载,楚人的身份,除了地理位置之外,还有名族一项,说明楚人社会中宗族血缘的重要性。这一点,也正如杨宽所说:墨子既尚同,不欲民之稍异义,故治民,主用刑[21]。[43] 余英时:《在2006年克鲁格奖颁奖仪式上的演讲》,何俊 译,自 余英时《人文与理性的中国》,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422页。《吕氏春秋·去宥》:东方之墨者谢子,将西见秦惠王。
由此可知,坚决反对秦王的鲁仲连,正是一位儒家。信念伦理有这样一种价值判断:为了终极与永恒的善,我们可以假手于暂时的恶,只要目的论的至善得以实现,手段性的恶不但算不了什么,也会在至善实现之时被终止。
因此,秦墨者书中的城旦制度,就是秦的奴隶制。这并非意味着,我们不爱陌生的路人,而是这种爱,首先要符合人类伦理与生存境遇的自发事实。
冯友兰说墨学非常类似霍布斯的绝对主权学说,实际上,墨子在创立墨者政治组织之时,首先将自己的组织创建成一个绝对主权,而自己就自然是这个主权范围内的主权者。而洛克所谓桀纣政府为侵略者,儒家称之为独夫。
根据这一理论,墨者认为,我们兼爱、非攻是为了人类的永恒幸福,因此这就是唯一真理。波普尔(Karl Popper)曾谈到,自己在少年时代曾是一名激进的极左翼人士,后来经历反省而转型,坚持自由主义立场。为了追求最高之正义,终极之幸福,巨子都可以牺牲,墨者的精英团队都可以全部牺牲,遑论其他人?相反,儒者的伦理认为,爱有等差,这既是一个自发秩序的自然事实,也是社会事实,正如家庭、私有财产、商品交易一样,是人类文明的自发产物,是不能依靠人类致命的狂妄——无论是理性的狂妄,还是道德的狂妄去强制改变的。这条材料表明,当秦成为警察国家之后,墨者兴趣浓厚,跑到了秦国长期定居,以至家人在当地犯罪。
就算是到了今天,我还是觉得帮助下层人民是没错的[46]。秦国,成功建立了国家社会主义。
竹简内容,见 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19页。在墨子看来,要实现一个兼爱、非攻的理想乌托邦,需要两种制裁的力量:一种是上帝鬼神的道德监督,在《天志》、《明鬼》等篇中,墨子构建出来一整套神义论(theodicy)[2]的超自然秩序,如果人行不义,则上帝鬼神有主权对该人实施惩罚。
[42]《汉书·食货志上》。[48]《孟子·公孙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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